第三十七章 道恒无为

通行版本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古本合校

道恒无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将贞之以无名之对,夫亦将知足,知足以束,万物将自定。

注:

1、这里的“贞”字,在帛书《老子》乙本中为“阗”,其为充满之意。此字在通行本《道德经》中为“镇”,“贞”是楚简《老子》的写法。帛书《老子》甲本缺此字。从文意来看,此字应为“贞”,“阗”与“镇”应该都是抄录时误读的结果。

2、这里的“对”字,在楚简《老子》中写作上菐下寸,应为“對”的异体字,亦即“对”的繁体字。此字在帛书《老子》甲本中为“楃”,在帛书《老子》乙本及通行本《道德经》中都为“朴”。从文意来看,此字用“对”比较恰当,“楃”与“朴”应该都是抄录时误读的结果。故本合校版选用“对”字。

3、这里的“知足”二字,在帛书《老子》中为“不辱”,在通行本《道德经》中为“无欲”,“知足”是楚简《老子》的写法。本合校版选用楚简古字。

4、这里的“束”字,在帛书《老子》甲本中为“情”,在帛书《老子》乙本及通行本《道德经》中都为“静”,“束”是楚简《老子》的写法。“束”与“静”字均可用,“情”字应为抄录时因无法理解文意而附会出来的。本合校版选用楚简古字。

古本注释

贞:定。

对:配偶。

古本释义

道常常无为,王侯能奉行这个宗旨,万物将自然化育。

化育而欲望生起,将用没有名分的配偶来平定它,它也将知足,知足使其约束,万物将自然安定。

真经解读

本章是《道德经·道篇》的最后一章,老子再一次强调了“无为”的重要性。“无为”可以说是《道德经》贯彻始终的核心思想,是改变世界的关键之所在。

道恒无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

这句话与第三十二章中的“道恒无名……侯王如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是大致相同的句式。一个是讲无名,一个是讲无为,都是劝诫王侯的。无名使万物自然顺服,无为使万物自然化育。统治者如能奉行无为而治的宗旨,则万物必然能够自然和谐地繁衍生息。

化而欲作,将贞之以无名之对,夫亦将知足,知足以束,万物将自定。

万物在化育过程中很自然的会生起欲望,万物的欲望是指什么呢?万物不像人类那样喜欢追逐名利地位,万物的欲望指的主要就是情欲。石头、草木的欲望不明显,而有情众生肯定会有情欲和生理之欲。

众生有了欲望该怎么办呢?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对策,这也反应在《道德经》的不同版本之中。帛书《老子》的对策是“阗之”,即用某些东西充满它;通行本《道德经》和其它版本的对策是“镇”之,也就是用某种东西来压制它;而楚简《老子》的对策则是“贞”之,可以用某样东西来平定它。三种策略,立见高下。

用充满的方式能解决欲望吗?显然不能。我们知道,欲望就像个无底洞,所以叫欲壑难填,得到越多反而胃口越大。用压制的方式能解决欲望吗?更是不能。压抑欲望、禁欲主义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情绪的失调和性格的扭曲。实际上,老子所讲的应该是“贞”之,即平定、平息之意。也就是说,大自然会用“无名之对”来平定众生的欲望。请注意,楚简《老子》在此处并没有“吾”字,平定众生之欲的不可能是哪位王侯或圣人,只能是大自然,是道与天地。

何为“无名之对”?老子曾讲,“道恒无名。仆唯妻,天地弗敢臣。”(详见《重解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他主张摒弃名分和封建等级制度,这个“无名之对”正是呼应此理。“无名”即不称名号、不讲名分,“对”即配偶之意,所以“无名之对”指的就是不讲名分的配偶。这个解释可能让人觉得难以接受,但总比“无名之朴”容易理解吧?

世间众生除了人类之外,没有任何一个物种重视名分。鸟儿、鱼儿、小动物们到了交配繁殖的季节就该求偶了。它们或聚或散,都是自然而然的选择,没有媒人牵线,也不用父母操心。上天给众生都安排好了配偶,它们不讲名分,也不要彩礼。

众生有了配偶,欲望自然就能平定下来,于是便会感到满足。众生能够知足,就不会有过多的欲求,于是就能实现自我约束。大自然并不需要颁布什么法令制度,而万物很自然的就安定下来了。

本章评述

老子所倡导的无为而治,两千多年来一直被众多学者和统治者加以研究揣摩,甚至影响到了世界各国的首脑政要。无为而治到底该怎么治,也是人们千百年来一直苦苦思索的问题。其实老子在第二章已经明确阐述了“无为”的理论基础——不分别、不执着,在第三章也给出了无为而治的具体操作方法。本章则是对无为而治做了一个总结——如能实行之,万物将自化,世间将自定。这就是中华文明一直向往的天下太平。

实际上,无为而治不只是治国理政之法,也是治理天下万物的良方。大自然应对万物的“化而欲作”,用的正是“无为”与“无名”的方式。人类效法天地,又该如何去做呢?这值得人们深思。

万物生长,欲望生起;

各寻配偶,不求名利;

平静和谐,自然化育;

知足常乐,天下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