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道德经》主旨解析

《道德经》全篇围绕着道与德展开论述,同时提出了若干个重要主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无+X”系列,主要包括无知、无执、无名、无私、无欲、无为、无事。另外还有老子的三宝,即慈、检、不争。再加上知足与贵生,老子共提出了大约十二个主张。现将这些主张分别说明如下:

无知

老子的“无+X”系列主张并不是要求绝对的“无”,而主要是为了表达与“有”相对的概念,即不执着于拥有某些东西,不强求某些目标和结果,不刻意追求某些非自然的状态。

“无知”可以说是老子一系列主张之中最根本的一个。这个词出现在通行本《道德经》的第三章。另外,第六十五章“以不知治邦”中的“不知”,也与“无知”之意相近。此外,还有第十九章的“绝知”以及第二十章的“绝学”,都是与“无知”近似的概念。再有就是在第二章及第四十三章两次出现的“不言之教”,也是由“无知”延伸出来的一个主张,即通过无言的教化来避免人们的“知”。

“无知”、“不知”、“绝知”、“绝学”,再加上“不言之教”,这一系列概念所指向的核心思想就是——不刻意知道。“无知”并不是绝对的不知,而是该知的知,不该知的就不要去知。而那些不该知道的东西,主要指的是无益的知识。所谓无益的知识就是各种违背自然的思想观念。因为这些思想观念会使人变得偏激,并不断地制造矛盾和混乱,所以还是不知为妙。

刻意追求无益的知识所导致的情况就是“人多知而奇物滋起”(第五十七章)以及“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第六十五章)。“奇物滋起”与“民之难治”会使社会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同时产生大量的问题,所以老子才会提出“无知”的主张。

“无知”使人不去刻意追求无益的知识,于是就不致颠倒迷惑、执于一端。其重要意义就在于消除分别心,从而帮助人们放下执念。在“无知”的基础上可以推演出“无执”、“无名”、“无私”等诸多概念,进而建立一整套顺应自然的道德体系。

但应该注意的是,“无知”并不代表反智主义和愚民政策。“无知”只有被误解为“无智”,才会跟反智主义扯上关系。“无知”只有被曲解为彻底的无知,才会变成无道的愚民政策。

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固然不好,可是该知道的东西不知道也是不行的。所以老子也多次讲到了“知”在某些方面的必要性,比如“知天下”、“知天道”,比如“知走所以不殆”(第三十二章),比如“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第六十五章),比如“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第三十三章)。老子甚至要讲“不知知,病矣”(第七十一章),充分体现了知道真知的重要性。所以说,“无知”肯定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符合自然规律的有益的知识是人们一定要了解的。

无执

“无执”一词虽然只在《道德经》中出现了一次(第六十四章),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无执”可以统领其它的“无+X”主张,而其它的“无+X”主张也都包含了“无执”的概念。

“无执”的字面意思为不紧握,引申为不执着、不执迷。也就是说,对于某些事物不要紧紧抓住不放,要懂得放松与放下;不要拘泥于事物的表象,要懂得观察事物的真相。

执着心是人类各种不良现象的根源之所在。个体的执着紧张、执迷不悟将会导致其身心健康出现问题,或者造成生活中的种种不幸。社会性的执着焦躁、执迷不醒将会导致所有人都处在烦恼迷乱、身心失衡的困扰之中。

执着心可以损害每一个人的身体与心灵,也可以破坏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宁,使人们失去原本应该健康的身心和原本应该自在的生活。所以老子告诉人们一条基本原理——无执故无失。

“无执”是一种层次极高的思想。佛家也讲破除“我执”与“法执”。这种对执着心的放下与破除是修炼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而且是修道者必须始终坚持不懈的一项修行。

无名

“无名”一词在《道德经》中出现了两次,分别为“道恒无名”和“道褒无名”。道是不讲名号的,因为名号的本质是为了便于分别事物而人为设定的符号,道没有分别心,对万物一视同仁,当然也就不需要任何名号了。

遵循“无名”原则的人不会违背自然规律去刻意制定复杂的名分和等级制度,也不会执着于显赫的名声和美好的名誉。他们希望天下人都能平等相待、和睦相处,也能在名气够大的时候“知走”,不至于为名伤身。

那些热衷于名分和等级制度的人,往往是这种社会规则的受益者,他们想一直做人上人,始终享有高贵的身份。有趣的是,在这种观念的主导之下,被压迫者也会习惯于自己低贱的身份,自觉自愿地成为等级制度的维护者。可他们不知道,对人进行这种高低贵贱的等级划分完全是背道而驰的。而那些执着于美名的人,同样在做着与道相悖的事,因此他们往往也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所以老子才会发出“名与身孰亲?”(第四十四章)这样的反问。

当然,“无名”并不是绝对不要名。老子只是想让人们知道,名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大家应该记住“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第一章)的教诲,只是把名作为区分事物的工具即可,没必要执着于那个名。

无私

“无私”一词出现在通行本《道德经》第七章。另外,第十九章的“少私”一词也是与“无私”相通的概念。“无私”即不自私,或者说不执着于私利。之所以不执着于私利,是因为不分别“我”与他人。之所以不分别“我”与他人,是因为能将自己与天下人视为一体。佛家的破“我执”就是这个道理。

自私自利之人过于看重自己的利益,恨不得把别人口袋里的钱都装到自己口袋里。可问题是,“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他为自己捞取的利益越多,也就意味着失去的将会越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根本就不值得去做,如果能放下私心,他反而会收获更多的幸福与快乐。

无私者因其不执着于一己之私,故能让他人和自己共同分享利益。而当大家都可以获得利益的时候,他将能获得更大的利益。所以老子讲,“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矣,己愈多。”(第八十一章)换句话说就是“不以其无私与?故能成其私”(第七章)。

当然,完全的“无私”是不可能的,毕竟人还是要以自己的生存为根本。所以,还是“少私”表述得更准确一些。一个人只有先学会爱自己,才能懂得如何去爱别人。利己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不懂得利己,任何生物都无法生存。现代社会之所以要保护人权、实施《物权法》,就是因为正当的利己是每一个人天然的权力。即使再大公无私,也得保证人们的基本权力不被侵犯。

符合自然的状态,应该是互利共赢、施受平衡的。损人利己不好,而一味地损己利人也是不行的。如果说“物或损之而益”(第四十二章),也得符合自然规律,不能一直损自己而得不到适当的益。盲目的损己利人,那叫做失去自我。如果丧失了自我价值感,那也是一种心理障碍,是心理失衡的表现。

一个人偶尔献一次血可以,如果每天都去献血,过不了几天他就该贫血了,甚至有可能性命不保。即便是父母对子女,也不能无休止地牺牲自己。一切都得适度才符合自然之道。

作为一个普通人,能少生私心、多做公益就很好了。人们是完全可以在利己的基础上进而利益他人、利益众生的。而在危难之时能够挺身而出、舍己为人,那便是真正的大公无私之人,他将会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无欲

“无欲”一词在《道德经》中出现了三次。另外,第十九章的“寡欲”一词也是与“无欲”相通的概念。“无欲”即不执着于欲望。何为欲望?欲望是一种渴求,是对权力、金钱、物品、饮食以及情与性的渴求。这些心中的渴求积累起来就形成了权力欲、金钱欲、物欲、食欲、情欲和sexuality等等各种各样的欲望。欲望是存在危险性的,所以老子告诫人们,“罪莫厚乎甚欲,咎莫险乎欲得”(第四十六章)。此说并非危言耸听,当欲望过多的时候,罪咎就会降临了。

世人总是有太多的欲望,有些人权力欲旺盛,就会无休止地争权夺利;有些人金钱欲过强,就会不择手段地赚取金钱;有些人物欲横流,就会没完没了地购物消费;有些人食欲亢进,就会不加节制地暴饮暴食;有些人爱欲泛滥,就会不惜身命地疯狂纵欲。欲望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危害性,是因为欲望太多就会导致心灵被欲望所蒙蔽,从而搅乱了心性、迷失了方向。老子主张“无欲”就是奉劝人们不要被这些欲望所控制,免得变成欲望的奴隶。

“不见可欲,使民不乱”(第三章),只要“无欲”就能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从而避免整个社会都被欲望冲昏头脑,陷入混乱之中。如果人们都能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社会风气自然就不会那么乌烟瘴气了。

同样的,“无欲”并不是完全没有欲望,有些欲望是人类必不可少的,比如饮食之欲和性情之欲。所以古语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出自《礼记·礼运》)。相对而言,还是“寡欲”表述得更为准确。我们在减少欲望的同时也必须得承认欲望对于人类和世界的积极作用。因此,寡欲但不绝欲才是符合自然的存在状态。

无为

“无为”是非常重要的修道方法,也是老子最重要的一个主张,其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十次之多。此外,还有“圣人能敷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第六十四章)中的“弗能为”也表达了与“无为”近似的意思。

“无为”即不刻意而为,很多人不理解这个不刻意而为是怎么回事,认为这种解释太虚,概念不明确。其实“刻意”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用尽心思之意。那么“不刻意”当然就是不用心思、不动心思的意思了。不用心思怎么做事呢?那就得顺其自然去做,自动自发去做。这是一种停顿了念头的行为方式,头脑暂时让位给心灵,以直觉来取代知觉。“无为”是所有修道方法的核心,运用这种修道方法能使人放下头脑的想法、弱化主观意志,于是便能够遵循自然规律,并按照客观情况来办事。

“无为”是与“有为”相对的概念。关于“有为”,《金刚经》是这样写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法”为造作之法,或者说不自然的事物。佛家认为造作之法如梦幻、泡影、露水、闪电一般无法持久。可见佛家同样是提倡“无为”而反对“有为”的。

老子在《道德经》中两次讲到“为之者败之”(第二十九章、第六十四章),为何刻意而为会使事物变得败坏呢?因为那是违背自然的行为,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人为操纵,是不顾客观情况的刚愎自用。所以说,人类用尽心思的行为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完全达不到“无为”所能取得的效果。

“无为”的益处在于“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正因“无为”才可以无所不能为,把任何事都做得恰到好处。“无为”用于修身,则可以超凡入圣;“无为”用于治国,则可以长治久安。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不为”并不是修道的目的,而是顺带的结果。把“无不为”当作目标去修道,还是会落入到对世俗名利的执着中去。《道德经》讲的是超越世间的大道,虽不厌世却摒弃世俗名利。如果把取得名利的结果当作目标去努力,那一定是本末倒置的。

“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这一点大家都应该知道了。老子在强调“无为”的同时也提出了“为而弗争”(第八十一章)的主张。也就是说,事还是要做的,只是不要去争,因为一旦去争就变成刻意而为了。

无事

“无事”一词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三次,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无事”是“无为”的结果。不刻意而为,自然就不会乱生事。不乱生事,大家自然可以相安无事了。

多事、乱生事、没事找事、无事生非,这都是人们经常犯的毛病,因为人们如果闲着没事就想找点事做。可做事不要紧,别总是去做违背自然、不合道理的事。不合道理的事做得多了,不仅会扰乱自己的生活,也会打乱社会的平静。多事不如少事,有事不如无事,这是“无为”思想的进一步体现。

大道至简,合道的行为方式是“无事”的。正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所以老子讲,“启其兑,塞其事,终身不逨。”(第五十二章)。阻隔了庸俗且繁杂的事务,也就远离了烦恼和劳碌。而对于统治者来说,则是“我无事而民自富”(第五十七章)。政府若能无为而治,让人民休养生息,自然可以生活富裕、国泰民安。

“慈”是老子的“三宝”之首,其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五次,都集中在通行本的第六十七章。“慈”即慈爱之意,慈爱是所有修道法门共通的要领。只有充满慈爱之人才能与万物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共生关系。万物只有在慈爱的滋养之下才能够茁壮成长。

老子对“慈”的重要性讲得非常深刻。他说,“夫慈,故能勇”,阐明“慈”是勇气之源。他还说,“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说明因慈爱而生起的勇气是无坚不摧的,而且是坚强不屈的。

“慈”是万物和谐共生的基础,也是勇敢的前提条件。缺少慈爱的人很难与他人、与万物和睦相处,而无慈之勇也是“天之所恶”。老子把“慈”作为他的“三宝”之首,就是这个缘故。

另外,“慈”与“仁”是不同的概念。仁乃私情,慈乃公心。圣人不徇私情,对万物一视同仁,但又能出于公心,慈爱天下的一切。天地不仁,所以“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有慈,所以“天将建之,如以慈垣之”。

“检”是老子的“三宝”之一,其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三次,都集中在通行本的第六十七章。“检”即检点、谨慎之意。只有谨言慎行才能保证做事不出差错,或少出差错。老子在赞颂高人的时候写到,“叟呵!其如冬涉川”(第十五章),表现的就是高人这种谨慎前行的态度。

“检,故能广”,这句话阐明了“检”的重要性。正因为做到了检点和谨慎,才使其有条件成就广大的事业。做大事业,控制风险往往比谋求发展更加重要。发展缓慢只不过会影响事业达成的速度,而风险控制不好则很有可能前功尽弃、一败涂地。所以说,不检则不能广,这正好可以反证“检,故能广”的道理。

不争

“三宝”的最后一宝是“不敢为天下先”,这句话也出现在第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其实是“不争”的另一种表述。“不争”是老子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主张,其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六次。另外,还有一次写的是“弗争”,其与“不争”之意基本相同。再加上出现两次的“不敢为天下先”,可以说老子对“不争”的重视程度是仅次于“无为”的。

“不争”的意思很明确,就是不相争。“争”是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不和谐的直接原因。人们总是喜欢争强好胜,从小就被灌输了很强的竞争意识,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似乎只有“争”才是正确的,“不争”反而让人难以接受。可是这样争来争去,大多数人都是得不到好处的。相反,争斗却常常造成各种矛盾、引发各种冲突,甚至会导致战争。所以老子讲,“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

“不争”是避免矛盾、冲突和战争的最简单的办法。不仅如此,“不争”还能使人超越世间纠葛纷争的泥沼,进入“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境界。与“不争”相近的概念还有“不强”。不争强,不好胜,常以柔弱的姿态示人,却能胜过刚强,所以叫做“柔弱胜强”。由“不争”所引出的这些相关概念也是《道德经》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其可视为“不争”的引申义,所以此处就不再单独列出了。

知足

“知足”一词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六次。“知足”即知道满足,或者说懂得适可而止。“知足”与适度是相似的概念,即某件事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就能够产生满足感,于是便可以适时停止。这种态度是为人处事不超出合理范围的有效保障,从而使人能够保持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状态。

世人常常不知满足,总是欲壑难填,所以老子告诫人们,“祸莫大乎不知足”(第四十六章)。不知足将会引来巨大的祸患,这是很多事实已经证明了的。而知足者能够及时调整心态,使自己能在该知足的时候知足,从而避免了无休止地求取。而且,只有“知足”才能使满足感保持长久,而不仅仅是短暂的快感。所以老子讲,“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第四十六章)。

贵生

“贵生”一词在《道德经》中只出现了一次,另外,“益生曰祥”(第五十五章)中的“益生”也与“贵生”之意相通。除此之外,还有在《道德经》中多次出现的贵身概念,也是与“贵生”相关的一种表述。

“贵生”即重视生命,同时也珍爱自己的身体。老子非常注重身体和生命的修炼,所以多次讲到修身养性之法。与世人贪爱身体或者苦行者嫌弃肉身都不相同,老子是既不执着于身体又不厌恶身体,他很懂得珍惜这个入世修行的载体。同时,老子对待生命也十分珍视,从《道德经》的字里行间读者应该能感受到这一点。老子讲农业生产,告诉人们“长生久见”之道;他讲“善执生者”,告诉人们善于掌控生命的人可以无死地。这些都是珍爱生命的体现。

“贵生”必然“重死”,这是相通的概念。老子在讲述“小国寡民”的理想之时,提到了“使民重死而远徙”(第八十章),也就是让人民重视死亡而远远迁避,这也能反映出他对百姓生命安全的重视。

老子还通过反对贱生轻死来表达其贵生重死的主张。“而民生生,僮皆之死地之十有三”(第五十章)表达了他对民众贱生贱养、时常夭折的惋惜。“民之轻死也,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第七十五章)表达了他对民众为财伤命、轻易赴死的遗憾。

如何才能“贵生”呢?老子给出的答案是:“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第七十五章)。“贵生”并不意味着要拥有丰厚的生活,刻意追求物质享受反而是民众“轻死”的罪魁祸首。老子告诫人们,不要过分追求生活品质,只有这样才会重视自己的生命。

另一方面,贵生重死并不等于贪生怕死,这的确很容易造成误解。贪生怕死是对生与死的执着。这样的人既贪恋生,又恐惧死;既放不下生命,又不敢面对死亡。在生与死面前,他根本就无法坦然面对,只能提心吊胆、惶惶不安地活着。而贵生重死之人是可以坦然面对生死的。他们生便好好地生,死便从容地死,只是过好当下的每一秒,生而无忧,死而无憾。